轉知111-1學年度康是美藥學系【人才培育獎學金】申請

前言 :
1. 與系網111/8/22 發布之 康是美藥學系【學生獎學金】申請不同,可重複申請 !
2. 不限年級,凡通過一階國考之在學學生,且畢業後有意願至康是美就職者皆可填附件表單申請。

康是美藥學系【人才培育獎學金】辦法及申請書如附件,欲申請者請將資料備齊後,於111/11/18(五)17:00前繳至卓越8F藥學系辦公室或以「掛號」(以郵戳為憑)寄至:406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藥學系紀小姐收,並於信封上註明:學號、姓名及康是美【人才培育獎學金】申請。

*申請資格:
(一) 前一學年(上、下兩學期)總平均成績需達75分或B(含)以上及操行達80分(含)以上,申請時須具備學籍者(非延畢生、在職進修班學生)。
(二) 通過藥師第一階段國考。

*繳交資料:
1. 申請書
2.前一學年(含上、下兩學期)成績證明
3.藥師第一階段國考及格證明
4.教師推薦信
5.自傳及有利於審查之資料。

提醒 : 已申請過康是美【學生獎學金】者,只需填寫申請書並提供藥師第一階段國考及格證明,其餘於上次繳交過的重複檢附資料則無需再繳交,並於檢附資料(請勾選)處 :
勾選全部題項,並於其它處註明    ■其他 : 已申請學生獎學金  即可 

*經書面審查通過,通知申請者進行面試流程。由康是美核定通知錄取,且錄取者完成簽訂「康是美藥學系學生就業服務合約書」等程序後,獎學金將匯入錄取者之存摺帳戶。待錄取者至康是美就職報到後,將依履約階段提供獎勵金,獎勵金給付當年度,須依法申報所得稅。
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