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第一次藥師考試(考試日期:114/1/17~1/19)證明文件相關事項

1.應考資格文件確認
藥師(一): 提交「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」影本。
藥師(二): 提交「畢業(學位)證書」影本及「實習證明書」影本。

2.成績及格證明書領取
修習中同學於114/01/15攜帶成績單至系辦領取,已申請名單如下:
程O、蘇O勻、陳O融、李O慈、吳O妤、黃O甄、王O陵、呂O引、方O濤、龍O琪、林O培。

3.實習證明領取
114/01/10(含)前完成實習者,可於114/01/15至系辦領取實習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