📢 11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告-藥師(一)、藥師(二)
2026-04-02
請同學依個人情況辦理:
1️⃣ 個別報名同學
遺失或尚未取得【修畢第一階段考試應考學科成績及格證明書】、【藥學實習證明書】請先以考選部提供之【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】報考,並至填寫國考證明文件申請表單。
2️⃣ 已完成醫院實習同學
請本人至藥學院聯合辦公室領取【藥學實習證明書】,遺失需填寫國考證明文件申請表單。
🔸【集體報名同學注意事項】-藥師(一):大三生、藥師(二):大五大六應屆畢業生
📌 集體報名時間:115/04/07~04/16(17:00截止)
1️⃣ 國考集體報名注意事項及時程表請參閱附件,請同學務必依規定辦理。
2️⃣ 請各班班代至教務處領取班級名冊(用於記錄報名資料繳交情形),並協助彙整班上同學報名資料(依學號排序),於115/04/20(一)12:00前繳交至藥學系系辦公室。
📄 請參與藥師(一)集體報名之同學,務必至系網下載「審查表」,並自行確認應完成修習之科目,以確保符合報名資格,不須繳交至系辦或上傳。

